北京地铁12号线工程合建柳芳110千伏轨道交通共建变电站总承包项目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工程北京地铁12号线工程合建柳芳110千伏轨道交通共建变电站总承包项目已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京发改(审)【2024】66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地方),工程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的建设地点北京市辖区内
2.2本工程的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3588㎡。合同估算价3200(万元)
2.3本工程的工期要求158日历天
2.4本工程招标范围北京市轨道交通12号线合建柳芳110KV变电站工程;
招标内容 北京市轨道交通12号线合建柳芳110KV变电站工程地下建筑二次砌筑及装修、地下结构改造、地面建筑及装修、地面广场、接驳路、通风空调与防排烟系统、给排水及消防系统、动力照明系统、消防员电梯、火灾自动报警与气体灭火控制系统、门禁系统、六氟化硫系统、电子围栏系统的施工总承包,包含土建施工、二次砌筑及装修施工、设备供货、安装调试、既有结构改造及管理服务等相关工作。
2.5其他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新]及以上 资质,具有单项合同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近年类似工程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外地来京建筑企业在办理进京备案时,应当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
3.2 本工程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
3.3 其他要求:无。
4.申请人信誉要求
4.1 失信被执行人
本工程资格预审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 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本工程资格预审对施工安全风险企业不采用(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
4.3 其他信誉要求:无。
5. 资格预审方法
本工程资格预审评审方法采用合格制。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与且资质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 方可于2025 年12月16日09时00分至2025年12月22日17时00分,
在北京市朝阳区劲松三区甲302号华腾大厦21层(详细地址)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邮购资格预审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_____/_____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或法人委托书、邮购款(含手续费)后_/___日内寄送。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者,方可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 年12月29日16时00分,地点为北京市朝阳区劲松三区甲302号华腾大厦21层(详细地址)。
逾期送达的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工程资格预审公告已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网址: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上发布,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盖企业CA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盖个人CA电子印章)
公告发布时间:2025 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