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睢宁县凌城镇张庙桥建设工程已由睢宁县凌城镇人民政府以/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睢宁县交通运输局以睢交建许字(2025)00003号获得批准,项目业主为睢宁县凌城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睢宁县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国有资金,招标人为睢宁县凌城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张庙桥位于睢宁县凌城镇张庙村东部,中渭河与凌北大沟交界处该桥所处道路为四级路,水泥路面,张庙桥原为3x6m总宽5.5m现浇板梁桥,现状桥梁于2010年通车,存在桥台裂缝、混凝土碳化等结构性缺陷:东侧桥台砌石剥落,开裂严重,严重影响安全通行,急需拆除重建张庙桥跨越中渭河,桥位处河流上口宽约35.0m,水面宽约24.0m,水深最深处约3.8m;根据桥位现状,新建桥梁上部结构采用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跨径组成为1-13m+2-10m,桥梁全长39.24m,结构角90°;下部构造采用柱式墩、台,钻孔灌注桩基础;桥梁全宽7m,净宽6m,横坡为双向1.5%,由桥面铺装找坡形成,桥面外侧设墙式护栏,两桥台处设 GQF-F-6型伸缩缝。
本桥桥梁中心线与河道垂直,施工时保证新建桥梁轴线与路线中心线一致并按照桩基坐标进行施工放样。本项目设计范围仅为桥梁部分引线部分由当地政府进行实施相应配套工程。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共设1个施工标段,即SN-ZMQ-SG标段。
招标范围为上述该标段工程实施范围内的桥梁及其他附属工程的施工以及为实施上述施工所必须的临时工程及缺陷修复等。具体实施内容以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3本项目总投资额约119万元。
2.4 项目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1)中国大陆境内独立企业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需持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条件要求:
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系统交/竣工日期),
至少完成过一个公路桥梁工程施工项目。
3.1.3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最近一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养护类单位信用评价为准)的信用等级评价为C级及以上级别,投标人的信用等级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告(或公布)的为准,在江苏省无信用评价记录且上年度无失信行为记录的,其信用等级按照暂定A级确定。
(2)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3.1.4项目负责人条件:
(1)具有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2)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本次招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3)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4)拟投入项目负责人2020年1月1日至今(系统交/竣工日期)至少担任过一任公路桥梁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含副职);
(5)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6)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无在岗项目。
3.1.5其他要求:
项目总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
(1)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本次招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2)拟投入项目总工2020年1月1日至今(系统交/竣工日期)至少担任过一任公路桥梁工程施工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
(3)项目总工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4)
拟投入的项目总工无在岗项目。
注:有无在岗项目情况,按照以下原则认定(下述主要人员包括项目经理、项目总工)。
1)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订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2)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3)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a.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b.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3.1.7 相关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8 拟投入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中须提供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或其他能够证明上述人员参加本单位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缴费时间段应为递交当月的前一个月开始往前连续 3 个月或以上(不含递交当月的前一个月)。如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规定的不认定为"挂证”6 种情形、免征等特殊情况,应提供符合上述特殊情况和其他能够证明其上述人员为本单位自有人员的有效证明材料。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禁止转包,允许分包。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及信息系统报表内容的填报。
3.7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 号)及《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 号)的规定,投标人应采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并确保与"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的内容一致。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并附在《投标报表》后,并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不予认可。"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未载明的信用信息不予认定。《投标报表》中相关信息已能完整体现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或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项目的,则无需重复提交补充证明材料。
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 (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根据苏交建〔2015〕25 号文的规定,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 3 个工作日。公示期内的数据在编制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及信息系统报表内容的填报,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 CA 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由投标人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行下载。
4.3 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勘察和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门户网站、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徐州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睢宁县凌城镇人民政府
地 址:睢宁县凌城镇南京路1号
联系人:汤浩
电 话: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295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中润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泉山区西安北路62号综合楼二楼
联系人:王琴
电话:0516-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传真:0516-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mail: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点击登录后可查阅8.其他
8.1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2本项目预约开始时间2025年12月15日18时00分,预约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2日18时00分。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8日9时30分。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于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227开标室(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号,市规划馆南侧)举行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公开开标。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或逾期解密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3投标人无需参加现场开标,自行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为2026年1月8日9时30分,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8日10时30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
8.4投标保证金如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缴纳,银行保函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到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北门(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号),递交时间为2026年1月8日9时00分至2025年1月8日9时30分(联系人:王琴,联系电话: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769)。
8.5开标活动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主持,并全过程向所有投标人网络直播,请投标人在开标前提前下载腾讯会议客户端(电脑PC端、安卓系统、IOS系统均可),并进入远程会议。
本项目开标会预定的腾讯会议客户端会议室信息如下:
通过腾讯会议客户端(电脑PC端、安卓系统、IOS系统均可);
手机一键拨号进入:+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50000(中国大陆);开标会议号: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7
进入会议的各投标人将名称修改为投标单位名称。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02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