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2026AFWGZ50319
各投标人:
现对天长市2026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项目(项目编号:2026AFWGZ50319)补疑如下:
提问1.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详细评审标准中的商务文件评分标准2.2.2(2)投标人业绩,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7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每提供一项得5分,本小项满分10分。
问投标人业绩,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7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施工业绩。是否符合得分标准?
答:予以认可,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提问2.我单位提供的投标人业绩为庐江县万山镇闸山村电商仓储园二期,工程概况为新建电商农产品钢构仓库约4000平方米(跨度26.2米,含冷库)及物流月台等附属工程,承担的工作为1#厂房安装、2#厂房新建,室外附属等,具体详见图纸设计及工程量清单,工程造价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16元。
请问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答:予以认可,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提问3.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业绩:自2021 年1 月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700 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请问:我单位提供1800万元的公共建筑装饰装修业绩,是否符合要求?
答:予以认可,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提问4.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相关业绩,我司现有厂房建筑工程业绩,项目合同金额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700万元规模标准,该业绩我司为项目协办方。 现特此书面质疑: 1. 厂房工程属于房屋建筑工程范畴,本司上述700万规模厂房协办业绩,是否满足本项目房屋建筑业绩评审要求,可否予以认可并使用; 2. 请贵单位予以明确答复,以便我单位正常编制投标文件、合规参与本次投标。?
答:予以认可。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投标人在该业绩中承担的合同金额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若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体现联合体业绩中投标人所承担合同金额(或占比)的,可另行提供该业绩的联合体协议予以证明,或另附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单位章)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天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天长市建设大厦
联系人:周建华
电话:0550-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招标代理:滁州高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天长市千秋大道818号高新区管委会大楼5楼
项目负责人:金凤超、吴章辉
电话:0550-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072
2026年4月30日
附件:
招标澄清文件(电子签章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