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 ×
您还没有登录,请先登录后再做操作

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

电话:400-168-7682

微信:13051250283

QQ:1324893003

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APP
APP下载

当前位置: 蚂蚁投标网 > 招标变更 > 招标变更详情

安徽省药械检验检测业务技术用房实验室配套设施采购及安装

更新时间:2026-05-14

地区:安徽

分类: 其他

点击免费注册,即可查看更多招标信息
更多优质服务可查看服务列表

每日更新10000条最新招标信息
全国免费服务热线:400-168-7682

项目基本信息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原项目编号:2026BFAAZ00435
原公告日期:2026-05-08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招标文件补疑1
2026BFAAZ00435
一、 招标文件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五、报价要求”中第3条现更正为:
"3.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所报的综合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报价均包括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工程内容及为达到质量和工期目标、安全文明、环境保护等要求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风险费等所有费用。为满足工程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所发生的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报价中。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 支付金额的总和。每一清单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清单项目,将被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合价以及投标总价内,投标人必须按合同要求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任何与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有关的工程价款,招标人将不再另行支付。”
二、投标人答疑回复内容
1.p5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300万元的实验室设备供货及安装业绩和p59投标人业绩: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300万元实验室设备供货及安装业绩,提问:我司业绩为xx实验室施工业绩,xx实验室装饰业绩,xx实验室改造业绩,是否符合招标文件业绩要求?
答:投标人提供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内容包含实验室设备供货及安装,且单个合同实验室设备供货及安装金额不少于300万元的,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满足要求的予以认可。
2.关于部分技术参数设置的合规性问题,经我方核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中部分货物技术参数存在设置标准过高、超出项目实际功能需求的情况,部分条款表述与特定品牌产品的独有指标高度一致,存在潜在的倾向性与排他性风险。该设置将大幅限制合格潜在投标人的参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规定,不利于形成充分、有效的市场竞争。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有货物技术参数的设置,均严格依据本项目实际运营需求、行业规范及相关质量标准制定,核心目的是保障采购货物的性能稳定性、适用性及与项目整体系统的兼容性,确保项目建成后能够满足长期稳定运行的核心需求,不存在"超出项目实际功能需求”的情况。所有技术参数均为行业通用合格标准延伸,未针对任何特定品牌、特定型号产品的独有指标进行限定,不存在倾向性、排他性设置。且招标文件已明确说明"为鼓励不同品牌的充分竞争,如某设备的某技术参数或要求属于个别品牌专有,则该技术参数及要求不具有限制性,投标人可对该参数或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说明,且该说明须经评标委员会审核认可。”、"如供货要求中提供了推荐品牌(或型号)、参考品牌(或型号)等,为有助于投标人选择投标产品,上述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并无限制性。”本项目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相关规定,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确保技术参数设置合理、合规,保障充分的市场竞争。因此,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相关技术参数不作调整,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关于"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仅能委托一家代理商投标”条款的执行风险问题。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一条,该条款的初衷是防范围串标行为,但结合本项目为多品类组合采购、同型号产品重复率高的实际情况,若严格执行将面临以下合规风险:1)本项目涉及品类多、市场主流品牌型号有限,多家潜在投标人均选用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的概率极高,极易出现品牌授权冲突,导致大量投标人资格被否决,大幅压缩有效投标人数量,甚至可能引发项目流标;2)招标文件约定同一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仅可委托一家代理商参与投标,本项目采购产品品类繁多、涉及设备材料数量大,项目整体技术参数设置标准偏高、部分参数要求较为严苛,满足市场主流厂家较少;3)条款未明确制造商直接投标与代理商投标的衔接规则,若制造商直接参与投标,将导致其授权的代理商无法参与,进一步限制市场竞争;4)现正式恳请招标人结合项目实际采购需求,删除本项目内相关严苛产品限定参数,放宽合理技术准入标准,取消同一厂家产品单一授权投标限制条款,允许多家合规投标人选用同品牌同型号正规原厂产品正常参与本次投标活动。综上,为保障本次招投标活动合规、顺畅开展,我方恳请招标人:1)对"同一品牌授权投标”条款予以优化或明确适用方式,避免因多品类采购导致的授权冲突、有效投标人不足问题,导致项目流标;2)对招标文件中过于严苛、具有排他性的产品专属技术参数予以调整或删除,放宽至行业通用合格标准,拓宽投标人参选范围。
答:"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的条款,严格依据《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相关规定设置,该条款设置契合本项目工程货物采购的实际特点,能够有效防范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因多代理商投标引发的恶意竞争、串标等违规行为,保障项目采购质量与效率。另,本项目技术参数设置符合工程货物采购的实际需求及行业通用标准,不存在过于严苛的情况;同时,招标文件已明确约定,为鼓励不同品牌充分竞争,若某设备的某技术参数或要求属于个别品牌专有,则该技术参数及要求不具有限制性,投标人可对该参数或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说明,且该说明须经评标委员会审核认可,该规定已有效规避了排他性风险。目前市场上符合条件的不同品牌、不同型号合格产品及对应制造商、代理商数量充足,能够满足充分竞争需求;同时,制造商可自主选择最优代理商参与投标,合理规避授权冲突,不会限制市场竞争的充分性。因此该条款不予调整,按招标文件原有规定执行。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地址:合肥市包河工业区乌鲁木齐路15号
联系人:鲁主任
联系方式:0551-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项目负责人:胡堃
联系方式:0551-点击登录后可查阅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2026年5月14日


第1次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4分31秒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提交节点: 2026-05-14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6-05-14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4分









附件:
2026BFAAZ00435补疑1(2)(1).pdf


我们能为您提供的服务

每日推送最新招标5000条
精品标书私人定制
标书老师一对一服务

免费咨询招投标服务

目前已有86852人得到满意结果

24小时客服热线

400-168-7682

提示 ×
请输入正确的手机号

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