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2026ANNBZ50065
各投标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注中“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和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或施工图审意见或图审合格证)。如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评审要点(工程内容、项目总投资等),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甲方(或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现变更为“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和初步设计(或施工图审意见或图审合格证)等批复文件(或合同甲方提供的项目已完成的证明文件);类似项目业绩应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或安徽省水利工程建设综合管理平台(http://61.190.26.89:8046/)中可查询,需附平台网页截图。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庐江县沿湖治理建设管理中心;庐江县盛桥镇人民政府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丝绸路城管局办公楼六楼;合肥市庐江县盛桥镇政府大门隔壁东南方向30米
邮编:231500
联系人:曹俊翔
电话: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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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庐江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庐江县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
邮编:231500
联系人:薛工
电话: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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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