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5-05-14
地区:新疆
分类: 房屋租赁经营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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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N0125FCZZ2504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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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
资产类别 | 房产 |
转让方名称 | 阿克苏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68.52万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14 |
挂牌日期 | 2025-05-14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一、本次租赁出租方综合楼负一层房产,出租方尚未办理权属证书,负一层出租方产权使用面积为2403.08平方米(含设备间469.93平米),本次仅出租不含设备间部分面积为1933.15平方米,依据阿克苏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证明出租方综合楼所占土地面积为3242.09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划拨,为尚未分割的共有面积;该负一层原用途为超市,本次用途为商业(不包括餐饮类和娱乐类及与书店相同业务的经营),目前为闲置状态。 二、截止评估基准日该房产尚未办理权属证书,已提供建设规划竣工验收等手续,本次租赁房产为新华书店图书城一期项目。 三、意向承租方须自行了解房屋消防、基础设施、安全环保等,报名前须持双方盖章的《现场踏勘确认书》原件及报名资料至新疆产权交易所报名并缴纳保证金。 四、本次租赁房产实测面积与评估面积不一致的以实测面积为准,房产无权属证书的以后期办理权属证书面积为准,成交价格不作调整。 五、本次租赁若交易双方因合同履行产生争议,应就不影响合同目的实现的争议协商解决,其余部分继续履行。若合同部分内容被撤销、解除或认定无效,不影响合同其他内容的效力。 六、本项目公告内容是基于出租方提供相关材料进行的披露,不代表交易所对公告内容及交易事项的承诺或保证。提醒意向承租方应当在报名前自行做好全面的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自行了解出租房屋及土地性质是否满足承租后经营性质的需要,自行了解该租赁房屋建筑物等资产的详细情况和产权瑕疵,自行实地考察租赁物现状(项目公告中披露的标的信息及照片仅供参考,不代表标的与其现状完全一致)等,意向承租方应充分并理性判断承租资产风险,并在结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同时自愿进行报名。意向承租方承租后,因租赁资产瑕疵所产生的一切风险及无法办理相关经营性手续而可能产生的任何纠纷和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新疆产权交易所无关。 七、意向承租方应充分了解本次租赁资产产权情况后再进行报名,因租赁资产发生产权争议、质量安全纠纷等,相关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与新疆产权交易所无关。相关合同条款由承租方与出租方在租赁合同里进行约定。 其他详见《评估报告》《租赁方案》等备查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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