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cztccq202506-036
天长市城市管理局定于2025年7月1日10时至2025年7月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届时正式竞价开始时间以电子竞价系统时间为准)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网址: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TPBidder_CZ/memberLogin)上对天长市建设西路北停车场管理经营权出租项目进行公开竞价,现公告如下:
注:2025年7月1日10时至2025年7月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期间,此竞价入口为唯一指定入口(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通过其他竞价平台竞价或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
一、竞租标的物:
天长市建设西路北停车场管理经营权出租项目,本次招租共有1个标的物:位于天长市建设西路共计停车位100个;租赁期为3年。
二、重大事项披露:
1、本次竞价无保留价,一人竞价,满足成交条件,方可成交。
2、服从出租方管理,不得擅自改变销售亭外观及张贴广告;
3、不得改变停车场用途;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搭建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4、停车收费许可证由承租人自行办理,费用自担。运营期内,须严格执行市发改委核准的《建设西路北停车场收费标准》,不得违规收费。
5、运营期内,如因拆除停车场内建筑物影响承租人收费效益,出租方不予补偿;同时承租人需负责将拆除后的场地进行改造,改造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6、租期内实行门前三包,按照同时期环境卫生清扫保洁标准做好停车场内卫生管理;
7、请竞拍人自行踏勘现场,仔细阅读交易公告、竞组须知等内容,合理竞价。中标人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招标人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相关部门,按照相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罚。
8、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三年,合同一次性签订。竞得人须在《租赁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三年租金转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9、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竞得人成交价的10%,履约保证金在中标方领取中标通知书后5日内一次性支付,退还时间: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在承租人无违约情形下并将房屋、场地、设备恢复原样(自然损耗除外)、腾空后且无竞得人责任后退还(不计息)。
10、在租赁期内,因城市规划调整、城市公益事业建设、征收、改造等原因,确需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招租人有权无条件提前解除租赁合同,不负责赔偿承租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租金已交未到期部分(自承租方向招租人办理移交结束之日起算),经招租人审核审批后退还承租方。在租赁期内标的物不得转租,承租人转租标的物内容的,出租人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并由承租人承担违约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等违约责任;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应将场地、设备等标的物恢复原样(包括由承租方补充投资建设的设施设备)归还出租人,承租人不得以装修费用、固定资产等理由要求认购、补偿或折价收购,特此说明。
11、竞得人须在签订《租赁协议》前必须完成履约保证金的交纳,交纳齐全方可签订合同,租赁起止期以合同约定为准,标的物以实际交付为准。
12、其他相关要求:标的物一切以现状为准,出租人不承担任何方面维修、改造等工作。一切维修改造等(含消防、水电管道、线路、仪表、设备、装修等设备设施)需经出租人书面同意,否则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相关维修改造费用均由竞得人担负,装修过程中不得改变出租房屋的主体结构及相关消防设施,标的物在房屋装修过程中不能破坏原始房屋状态,不得私搭乱建。标的物产生的治安费、卫生费、水电气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均由竞得人担负,经营的标的物外墙、招牌、装饰等必须符合天长市文明创建的要求。请有意向的竞租人现场勘查,充分考虑。
13、经营权承租期间所有生产经营相关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承租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备注:如因竞得人违法、违规、不服从管理等原因造成的各项纠纷及法律责任由竞得人负全部责任,处置单位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三、租金价格、竞价保证金及加价幅度:
起始价为:190800元/3年(63600元/年);竞价保证金为壹万元整(¥10000元);加价幅度:100元或整倍数。
四、竞价保证金交纳及处置:
竞价保证金:壹万元整(¥10000元)。竞价保证金须在2025年7月2日10时前交纳完毕;保证金须从竞租人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如以单位名义竞价,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竞租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交易中心账户如下:
户 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滁州中都支行;
银行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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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天长市建设西路北停车场管理经营权出租项目”保证金。
未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在竞价通知书发放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退还。竞得人保证金在《租赁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退还。
五、竞价人应具备条件: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并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银行资信的境内企业法人(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其报价无效)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参与。
2、竞价人应在公告期内到现场实地踏勘,认真审阅本项目竞价须知、竞价公告和标的物介绍,成交后,如因未踏勘现场、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等原因造成的各项损失,由竞价人自理。如有疑问须在公告期内向天长市城市管理局提出。凡参加本项目竞价人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公告中的各项条款。
六、咨询、看样的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17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与安徽建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或招租方联系。
七、代理服务费:本次竞价项目由安徽建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代理费3000元,由竞得人支付。
八、竞价方式: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当标的物的竞拍时间只剩最后5分钟时,5分钟内如果有人出价即循环延时,延时5分钟。
九、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天长市城市管理局以及安徽建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租行为,竞价人一旦作出竞租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潜在竞租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项目竞租人资格。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租的,由竞租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
3、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放弃竞得资格的竞得人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由交易中心直接收缴。相关竞得人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
(2)被滁州市县区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竞买人,不得参与该项目竞价,否则其成交结果无效、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4、标的物承租登记手续由竞价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现行政策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5、"老承租人享受优先的条件是按照财资[2012]397号文规定,老承租人在租赁期满之日的30日前,向招租人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招租人审核确认。”老承租人须在竞价时间五个工作日前将招租人开具的证明(证明中含老承租人姓名+身份证号或公司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送至代理公司负责人处,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老承租人自行承担。
6、突发情况:由于网络延迟或者其他等客观原因,项目须暂停或者终止时,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暂停或终止竞价,待问题解决后重新启动竞价。本次竞价过程中,因意外或不可抗力造成的竞价中断等给各竞租人造成经济损失,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招租人对各竞租人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特此说明!
7、竞价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可以要求招租人立即中止或者终结竞价活动,也可以直接做出竞价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
(1)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利害关系方提出争议情形的;
(2)在竞价过程中出现违反各相关交易规则、细则等相关规定,并妨碍正常交易秩序的;
(3)交易双方及相关主体因纠纷争讼,由仲裁机构(或法院)做出中止和终结决定的。
8、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价须知。
十、联系方式:
招租单位:天长市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裘正才
联系方式: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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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公司:安徽建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浦晓娟
联系方式: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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