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电力大坝一二期1-4号机组脱硫CEMS净烟气分析仪改造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2,招标人为国能宁夏大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宁夏大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国能宁夏大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目前安装有四台330MW直接水冷燃煤发电机组(1、2、3、4号机组),汽轮机为上海汽轮机厂生产的亚临界一次中间再热、单轴、四缸、四排汽、冲动凝汽式汽轮机。公司位于青铜峡市境内,北距银川市67公里,距大坝火车站约4公里,东北距青铜峡市约12公里。
原CEMS厂家: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型号SCS-900。
大坝公司1-4号机组脱硫CEMS净烟气使用西门子ULTRAMAT23分析仪,测量原理为红外光谱法,CEMS系统型号为SCS-900型,采样探头型号为SD200型,探头加热温度为140℃;氧量测量方式为电化学氧电池法;ULTRAMAT23分析仪无NO2组分,通过氮氧化物转换器将烟气中的NO2转换为NO进行测量;采样管线采用电加热方式,加热温度为140℃。
2.1.2招标范围:负责(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范围内系统改造所必须的硬件、软件和设备安装、调试阶段现场服务等。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本项目服务地点在国能宁夏大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4号机组脱硫CEMS站房内部以及净烟气测点采样平台。
(2)投标人应在项目开工前20个工作日内协助招标人向当地环保有关部门进行申请,并取得同意。
(3)投标人负责将1-4号机组脱硫CEMS站房内部所有旧设备及机柜进行拆除,并将机柜拆除后的多余电缆、裸露地面进行美化处理,符合标准化要求,拆除后的机柜和附属设备按照招标人要求放置在指定地点。
(4) 投标人负责将新机柜、分析仪、取样探头、数采仪等设备进行安装,完成接线、管路连接工作,所有接线均有线号套标识并和图纸一一对应,所有管路均应有明显的标识。
(5)投标人负责完成1-4号机组脱硫CEMS站房内部3个视频监控和烟气采样平台2个视频监控安装工作,视频信号分别上传至生态环境部门和招标人公司内部监控平台,实现内外网分离。投标人负责完成1-4号机组脱硫CEMS站房外部视频监控和电子门禁系统安装工作。
(6)投标人负责提供涉及视频门禁监控等所有设备电缆、网线、槽盒等辅材,并完成所有电缆、网线敷设工作,所有电缆必须在槽盒内或穿线管内,槽盒或穿线管必须为不锈钢材质,具备防腐性能,并安装槽盒或穿线管的固定支架,所有电缆走向应符合工艺标准,并做好防火防护。
(7)现场粉尘仪型号为PFM06ED,当前不具备动态管控功能,需对粉尘、SO2、NOx、氧含量以及烟气参数等进行动态管控升级工作,实现所有环保参数动态管控功能,涉及软件升级工作,要求由原厂家进行升级改造工作,投标人负责对1-4号机净烟气粉尘仪等速测量功能进行开通,要求粉尘仪接收流速信号与CEMS工控机和数采仪流速信号一致,以上所产生的一切现场服务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8)投标人负责完成现场1-4号机组脱硝CEMS工控机软件升级工作。
(9)数采仪应能够将所有环保参数实测值、折算值等包括分析仪状态、故障报警等信号传输至工控机和现场DCS,数据传输路径为PLC通过485通讯至数采仪,数采仪通讯至工控机,PLC通过模拟量传输至DCS。数采仪实测和折算小时均值以及分析仪状态数据通过485通讯至DCS。现场所有接口包括DCS侧接口等均由投标人负责。投标人负责1-4机脱硫CEMS站房至DCS控制室通讯电缆敷设工作,距离约为200米,电缆应放入槽盒内部或穿线管内,若现场条件不满足,投标人还需负责提供槽盒或穿线管,均由投标人负责提供。
(10)投标人提供的分析仪必须具有双量程自动切换功能,投标人负责将分析仪双量程自动切换功能开通,数采仪、工控机、DCS同步实现双量程切换,涉及到的所有接口问题包括DCS侧均由投标人负责。
(11)投标人负责对现场1-4号机脱硫CEMS至采样平台和DCS控制室使用的电缆进行检测,电缆绝缘不满足20兆欧要求,由投标人进行更换电缆,现场电缆槽盒腐蚀严重,由投标人进行更换,更换电缆和槽盒所需要的所有物资均由投标人负责提供,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12)投标人负责对现场1-4号机脱硫CEMS使用的电加热采样管线进行更换,采样管线由招标人提供,招标人现场电加热采样管线不够时,由投标人负责补充,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13)更换电加热采样管线和电缆、槽盒等需要用到的脚手架、升降车等均由投标人负责提供,脚手架搭拆、烟道保温外护板拆除恢复均由投标人负责。
(14)投标人负责对1-4号机脱硫CEMS站房内部电缆槽盒进行更换,槽盒宽度和深度不小于250mm和150mm。
(15)在设备整体安装完毕后进行信号调试、动态管控调试工作,确保分析仪测量准确,保证分析仪通全量程标气示值误差和系统响应时间合格,示值误差不得大于±2.5% ,系统响应时间≤200秒,各项参数传输准确,画面显示无误,能够实现动态管控功能
(16)在安装调试完成后,需具有国家环保部门认可的具有环保验收资质的单位进行环保验收,完成168小时试运行和72小时调试监测,并出具符合国家环保规程要求的调试验收报告,验收监测因子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氧量、湿度、温度、流速、压力,并提供原版和电子版本验收报告,颗粒物验收报告需包含K、B值,并根据报告数据输入仪表;流速验收需包含速度场系数,并输入现场工控机或数采仪。环保验收需符合《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HJ 75-2017和《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76-2017规程中有关要求。由投标人负责在整体验收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向当地环保有关部门进行登记备案工作。
(17)在环保验收完毕后,投标人负责对招标人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培训课时不低于24学时。
2.1.3标段(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2 其他:2.2.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
2.2.2项目地点:国能宁夏大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4号机组脱硫CEMS站房内部以及净烟气测点采样平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CEMS系统(或在线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的设备供货(或改造)的合同业绩1份,且单份合同总金额不低于8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相互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生态协作平台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8-14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8-19 16: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能e招驱动安装包”及"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能e招首页→帮助中心→"国能e招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5-09-03 09: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开标成功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对开标记录表和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文件组成(报价部分)”上传的文件进行加密,同时将加密的开标记录表发投标人备查;商务(不含报价)和技术评标完成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显示开标记录表和投标报价文件,发送密钥供投标人验证开标信息。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通过"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7.1 信息公开说明:
(1)开标阶段,对招标公告中要求的投标人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如有)等信息向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进行公示。
(2)中标候选人公示阶段,对中标候选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如有)向社会进行公示。
(3)招标公告中要求的业绩未进行公示的(补充公示的业绩视为已公示业绩),评标阶段将不予认可。
7.2 如有系统操作或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10-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如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请咨询招标人电话或系统中提澄清,如需联系项目经理电话无人接听请发邮件(项目经理在评标现场无法及时接听电话)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能e招(http://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能宁夏大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宁夏青铜峡市大坝镇
邮 编:751607
联 系 人:王岩
电 话: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299
电子邮箱: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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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宁夏煤业4号楼426房间)
邮 编:750001
联 系 人:刘金颖
电 话: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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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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