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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XBH202503001-X04]XDG-2023-52号地块开发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

更新时间:2026-01-04

地区:江苏

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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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XDG-2023-52号地块开发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工程名称)施工总承包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XDG-2023-52号地块开发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滨湖区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 XDG-2023-52号地块开发建设项目锡滨数投备[2025]35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城欣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无锡城欣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总承包(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孙蒋路与仙蠡路交叉口东北侧
2.1.2 建设规模:本项目用地面积为31387.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79613.26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容面积约56497.14平方米,地上不计容面积1090.9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2025.20平方米),单体最大面积8729.37平方米,建筑物最大高度:52.65米,最大层数:17层,单跨最大跨度:8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7栋16层-17层住宅及相关配套设施,采用装配式的房屋建筑(提供住建部门出具的"无锡市装配式建筑项目设计阶段技术论证意见书”)
2.1.3 合同估算价:37500.0万元
2.1.4 工期要求:853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05月01日,竣工日期:2028年08月30日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土石方工程、基坑支护、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屋面、装修装饰、建筑幕墙、附建人防工程以及给水排水及供暖、通风、电气、消防、智能化、防雷、建筑节能、电梯以及配套室外工程、供电工程(不含外线工程)、看房通道、样板房层间止水措施、通信工程等工作,采用装配式的房屋建筑(提供住建部门出具的"无锡市装配式建筑项目设计阶段技术论证意见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近三年(含)以来投标人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单项合同金额≥20000万元房屋建筑工程。类似工程合同金额以施工合同为准,有效业绩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至少应加盖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四方公章(非项目章、科室章)】,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需提供发包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类似工程业绩有效期为三年,以竣工验收时间至本工程资格预审公告发布首日起计算。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人员变更证明资料。
自2024/01/04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5/01/04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5/10/04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4 投标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单位;(2)提供联合体各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在职员工;(4)申请人为联合体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或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申请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和施工能力;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6)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本工程资格预审公告3.3条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7)投标担保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8)特别提醒:联合体单位下载文件时,牵头人单位挑选到本标段信息后,再插上成员单位CA锁,并选择添加成员单位,再下载文件,否则在中标后续阶段(如中标通知书,合同签订等环节)将无法显示成员单位名称(可咨询新点软件公司)。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5.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 施工类评定分离(两阶段)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获取时间:2026年01月04日16:00至2026年01月09日23:59;
6.2 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1月16日9:30
7.2 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无锡城欣置业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无锡市滨湖区鸿桥路879号
地址:
无锡市滨湖区雪浪街道锡南路128号三楼西侧
邮编:
21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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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徐凯
联系人:
邵晓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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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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