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6-01-11
地区:湖北
分类: 规划设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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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FX-202601FJ-点击登录后可查阅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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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诗经文化主题民宿酒店项目EPC已由房县行政审批局以2512-420325-04-02-323636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房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房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鸿飞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房县 建设规模:本项目包含20栋单体公共建筑,总建筑面积5300㎡,涉及土建改造、装修、园林绿化、活动家具、酒店用品、电器用品、客房控制以及零星摆件等专业。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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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完成诗经文化主题民宿酒店项目EPC的施工图设计和该项目设计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工作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 标段划分:/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2-24 合同估算价:2263.7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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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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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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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3.1.2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须兼备乙级或以上的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资质);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至少具备一项公共建筑装饰装修施工业绩或公共建筑装饰装修设计业绩或公共建筑装饰装修设计施工一体化业绩。3.1.4投标人人员要求:①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以上证件扫描件、相关无在建承诺函及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的扫描件,并加盖公章)。②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③设计负责人要求: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④其他主要人员: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具备有效的岗位培训合格证,安全员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⑤拟派人员须为单位正式员工,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由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社保证明或可查询的社保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数(含联合体牵头人) 不得超过2家;(2)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并满足本招标项目投标人施工资质的要求;成员单位为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并满足本招标项目投标人设计资质的要求;(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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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点击登录后可查阅)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1月12日至2026年01月1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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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2月03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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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投标相关事宜 | ||||||||||||||||||||||||||||||||||||||||
| 6.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6.2本项目采用施工过程结算。6.3本项目将按照湖北省《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项目评标错误快速纠正工作指引》的通知要求,履行评标结果核验和错误快速纠正程序。6.4温馨提示:房县在招投标活动中,积极推广"全国CA互认”,建议投标人采用手机扫描"标证通”进入云平台。具体方法:(1).登录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服务指南→手机版CA(标证通)办理指南→下载"标证通”→打开 APP 完成身份认证,按指引在线申领 CA 证书。(2).投标时,打开"标证通"APP 扫码登录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通过 APP 直接实现电子签章、文件签署、投标文件上传/下载等全功能操作,覆盖传统CA锁所有应用场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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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评标办法 |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方式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点击登录后可查阅)(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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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1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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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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