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郊铁路东北环线工程(光华路至北京朝阳段)造价咨询服务03合同段(土建组) - 招标更正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FSF1A260012)
发布时间:2026-01-15 10:33:53
更正内容描述
公告中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6-01-14 17:00:00-2026-01-21 17:00:00,更正为2026-01-15 17:00:00-2026-01-21 17:00:00
更正后最新公告
一、招标条件
北京市郊铁路东北环线工程(光华路至北京朝阳段)造价咨询服务03合同段(土建组) (招标项目编号:
FSF1A260012 )
,已由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人民政府
批准 (
国铁集团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北京市郊铁路东北环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铁发改函〔2025〕137号
) ),资金来源为
政府投资(地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中健华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与范围:
(1)工程范围:负责北京市郊铁路东北环线工程(光华路至北京朝阳段)四惠站~石佛营东站区间(站前明挖段)、石佛营东站(含)~北京朝阳站区间盾构段、北京朝阳站南疏解线盾构段范围内(除前期专项工作以外)土建施工承包人实施的全部造价咨询工作。
(2)工作内容:负责本标段的结算造价审核;参与咨询范围内对应项目上报概算的造价分析,提出咨询建议;编制、审核施工图纸投资核算;投资控制分析;配合审计、决算;完成工程造价资料归档等造价咨询服务工作。
招标暂估金额: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元人民币)
项目地址:
北京市辖区内
其它说明: 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国家行政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业绩:
具有单项合同额为100万元(含)以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土建施工的造价咨询业绩(造价咨询指过程造价咨询或结算造价咨询或结算审计);
3.具有良好的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没有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或重大质量问题等情况;
4.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担任):应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且与本单位有社会保险关系,具有高级职称(含)以上,具有10年(含)以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造价工作经验,并至少担任过一项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土建施工的造价咨询项目负责人职务。
5.本次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6-01-15 17:00:00 - 2026-01-21 17:00:00
招标文件获取方法: 本项目无报名环节,凡有意参加投标且资格符合本章第3款规定的,通过网络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招标文件是否收费: 否
其它说明:
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02-06 14:30:0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凡下载招标文件者,方可通过网络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上传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后平台自动生成的回执时间即为递交成功时间,投标人应保留回执。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其它说明: 1)开标地点(采用现场方式开标):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安门办公区开标会议室,地址:西城区广安门南街甲68号;2)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其他公告内容
其他公告内容 :
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上发布。
潜在投标单位必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递交投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应至少有一个联合体成员下载招标文件)。
潜在投标单位必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递交投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应至少有一个联合体成员下载招标文件)
七、公告发布媒介
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公益西桥向西650米路北轨道交通大厦A座
联系人:
刘工
联系电话:
010-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电子邮件:
无
传真:
无
网址:
无
招标人账号:
无
招标人开户行:
无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北京中健华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通州区口子村东1号院经略天则南区163号楼(南1-02)
联系人:
陈美琳、杨爱国、邰海斌
联系电话: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342、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727
电子邮件: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传真:
无
网址:
无
招标代理机构账号:
无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行:
无
声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招标项目交易中心仅提供招投标信息及开、评标场所等见证服务,不具有行政监督管理责任,
招标过程由招标人负责组织及解释。招标人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如有违法违规行为,招标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