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分(100分)
| 评分项目
| 评审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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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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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部分(7分)
| 项目服务方案(满分5分)
| 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服务区域内服务网络覆盖及服务团队组成、现场管理机制、定期沟通机制、业务旺季期间人员增配预案及配备时限、意外(紧急)情况处理措施等,评委根据投标文件提供的服务方案等确定各供应商"一档、二档、三档”各所属等级,并在相应档次内独立打分。未提供服务方案或提供的服务方案与本项目不符合的不入档。 一档(0.1~1.0分):投标人提供的方案阐述简短或无实质内容或方案可操作性不强,对项目需求及服务质量的认识一般,方案及措施简单的; 二档(1.1~2.5分):在一档的基础上,投标人提供的方案阐述部分详实或部分内容可操作性较强,能简要描述对本项目需求及服务质量认识的; 三档(2.6~5.0分):在二档的基础上,投标人能针对本项目需求,提出的服务方案内容详细、针对性强,且能就如何提高外包服务质量,明确更好完成外包服务的其他措施,确保外包工作高效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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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规章制度(满分2分)
| 针对本项目,提供是否具有完善的管理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规范化作业、着装标识管理、现场管理、生产服务质量管控、业务管理、人力资源相关的管理政策方案等规章制度、政策方案,评委根据投标文件提供的管理制度情况确定各供应商"一档、二档、三档”各所属等级,并在相应档次内独立打分。未提供管理规章制度或提供的管理规章制度与本项目不符合的的不入档。 一档(0.1~0.5分):管理制度措施一般,较为笼统的; 二档(0.6~1.2分):管理制度措施较详实可行的,对邮政生产实际情况有一定的针对性的; 三档(1.3~2分):能针对邮政生产实际情况,提出具体的专项服务质量管控措施及规章制度、人力资源相关的管理政策方案等,可操作性行强,且能就如何提高服务质量,提出具体工作思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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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分(8分)
| 业绩与好评情况(满分4分)
| 1.2022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合同金额≥100万元的同类外包服务项目的业绩,以中标(成交)通知书或签订的合同协议日期为准(投标人投标时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中,必须有能够证明为合同金额≥100万元的同类业绩的证明材料,否则评审时不予加分),同一个编号的项目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分标中标的只算一次,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每提供1项得0.5分,最高得2分。 2.在上述业绩中,有获得用户单位用户满意使用报告、感谢信、表扬信等的,每提供一份佐证材料得0.25分,该用户满意使用报告、感谢信、表扬信为邮政系统出具的,增加得0.25分,最高得2分。(1.所有的证明材料须加盖用户单位公章;2.邮政系统出具的报告中显示后评估结果为B级(含)或75分(含)以上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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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实力(满分2分)
| 1.投标人在项目实施地设有总/分公司或分支机构或服务点的,得0.5分。 总/分公司以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评审依据;分支机构或服务点以投标人提供的固定办公场所或住址的相关证明文件(如房屋购置/租赁合同或不动产权证等)的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为评审依据。 2.投标人综合实力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架构、财务状况、公司人员状况(包括管理人员及服务人员)、人力资源能力等体系的建设情况,公司在质量管理、客户服务、项目管理等方面的能力等,评委根据综合实力情况确定各供应商"一档、二档”各所属等级,并在相应档次内独立打分。未提供投标人综合实力情况的不入档。 一档(0.1~0.5分):企业架构、人员配备、人员的专业欠缺,综合评定一般的; 二档(0.6~1.5分):企业架构、人员配备、人员的专业完整,有健全的财务制度,综合评定为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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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与邮政企业的合作情况(满分1分)
| 根据投标人与邮政企业2023年以来合作情况,对邮政带来的现金流量(包括但不限于在邮储银行的存款、邮政快递物流收入、邮务业务合作金额、中邮保险保费收入、中邮证券规模)进行评分:累计金额前10%(含)得1分,10%(不含)-30%(含)得0.75分,30%(不含)-50%(含)得0.5分,50%(不含)-70%(含)得0.25分,70%(不含)-100%(含)得0分。注:投标人需提供盖公章的《已经与邮政企业业务合作情况说明》并提供必要佐证材料;若不能提供有效佐证材料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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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与邮政企业开展相关业务合作情况(满分1分)
| 根据投标人承诺与邮政集团在快递物流业务、邮务业务(集邮、函件、报刊、分销等)、金融业务(邮储银行、代理金融、中邮证券、中邮保险)合作情况进行评分:承诺累计金额前10%(含)得1分,10%(不含)-30%(含)得0.75分,30%(不含)-50%(含)得0.5分,50%(不含)-70%(含)得0.25分,70%(不含)-100%(含)得0分。注: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计划书;若不承诺或不能提供有效承诺书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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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部分(85分)
| 1.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某投标人评审报价金额=Σ(投标人某业务种类评审报价金额×合同期内预计业务量) 3.某投标人价格分=投标人最低评审报价金额/某投标人评审报价金额×8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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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投标人的最终得分=服务部分得分+商务部分得分+报价部分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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